荷兰求职年签证
荷兰的 Orientation Year visa,也常被称为 search year visa,荷兰语称 zoekjaar visum,是国际毕业生和研究人员在完成学业或科研后,希望继续留在荷兰时,最具吸引力的居留选项之一。严格来说,它并不是传统移民法意义上的独立“签证”,而是其中一种普通的临时居留许可,让持有人可以在荷兰再停留一年,用于找工作、实习、从事自由职业,或筹备创业活动等。对许多外国人·而言,它在学生或科研居留与工作类签证之间,发挥着过渡桥梁的作用。
对于雇主来说,求职年签证同样十分重要。它让雇主可以先聘用刚毕业的人才,而不必一开始就面对许多其他工作许可所适用的更严格移民框架。在求职年期间,毕业生可以自由工作,雇主也不需要另外申请工作许可。这种灵活性,往往让雇主和毕业生双方都有时间先观察、磨合雇佣关系,再决定是否转为更长期的居留类别,例如高技术移民居留。
但与此同时,这类许可也常被误解。许多申请人以为,既然它赋予持有人广泛的工作权利,又能成为进入荷兰劳动力市场的良好跳板,那么它本身就已经属于长期性或定居导向的居留基础。事实并非如此。荷兰移民法将求职年签证明确定性为一种临时居留目的。这意味着,在持有此许可期间,申请人不能直接以此作为基础申请入籍,也不能直接以此申请永居。因此,及时转换为非临时性居留目的,是极为关键的一步。
什么是求职年签证?
求职年居留许可主要面向近期在大学毕业的人士(学士或硕士)、已取得博士学位者,或完成符合条件科研活动的人。它的目的很直接:给予高学历人士一段合法的一年时间,让他们可以继续留在荷兰,进入荷兰就业市场进行观察、寻找工作机会。该许可有效期为一年,属于 I 型普通临时居留许可。而且,这类许可不可延长。如果持有人希望在这一年之后继续留在荷兰,就必须及时转为其他居留类别。
这一制度的优势,在于它的适用范围很广。持有人可以从事普通受雇工作、实习、自雇活动,或作为自由职业者工作。居留卡上的文字也会明确写明:允许自由工作,且无需 TWV(工作许可)。这也是它深受毕业生欢迎的重要原因之一:它让申请人有真实空间去探索市场,而不是一开始就被迫绑定在某一个特定雇主担保的路径上。
谁可以申请?
荷兰移民局(IND)承认若干类符合资格的申请人。一般而言,申请人必须在申请之日前三年内,属于法定列明的其中一类。包括:
- 完成荷兰认可的学士或硕士课程的人;
- 完成至少一学年的荷兰 post-master 课程的人;
- 完成某些属于荷兰文化或发展政策框架下课程的人;
- 完成 Erasmus Mundus Joint Master 的人;
- 或者,在符合法定框架下,于荷兰完成符合条件科研活动的人。
这一制度并不限于曾在荷兰就读的学生。它同样适用于在世界各地指定外国高等教育机构完成硕士课程、博士课程或 post-master 课程的人。不过,走外国院校这一路径时,规则会更严格。相关院校必须符合排名要求,而外国学历通常还需要由 Nuffic 进行评估。Nuffic 是荷兰官方认可、负责将国际学历转换为荷兰标准的机构。法律也明确指出,这条外国学历路径只适用于硕士、博士或 post-master 学历,并不是任何外国文凭都能适用的开放式通道。
这一路径对于那些毕业于国际知名大学、曾在荷兰留学后离开荷兰的人,或从未在荷兰学习、但仍希望进入荷兰劳动力市场的人来说,尤其重要。法律允许申请人在毕业或取得学位后的三年内申请。这项规定非常实用:它让申请人有时间先回国、累积一些经验,之后仍可以在较后阶段利用求职年制度来到荷兰。
主要申请要求
除了必须落入上述某一类符合资格的申请类别外,申请人还必须满足普通居留申请的一般条件。实践中,关键通常在于:学历或科研经历是否仍处于法定允许的三年期限内;申请文件是否完整;以及在外国学历情况下,院校排名要求和 Nuffic 学历评估是否均已妥善满足。对于研究人员,IND 还会要求其此前在荷兰进行的科研活动,必须是在正确的法律框架下完成;如有需要,合同中还应载明正确的大学职位代码。
求职年制度有一个相当明显的特点,就是 IND 不要求申请人在申请时证明其具有足够收入。与许多以家庭团聚为基础或以长期居留为基础的路径相比,这使得求职年更容易申请。不过,没有正式收入证明要求,并不等于申请人可以依赖公共资金生活。荷兰法律仍要求持有人在求职年期间能够自行维持生活,且不得在此期间使用公共资金。
如果申请人依赖外国官方文件,也应提前准备好相关手续。一般而言,外国官方文件需要经过认证,并翻译成荷兰语、英语、法语或德语。在实践中,申请延误往往并不是因为申请人本身资格不足,而是因为低估了取得认证及翻译相关证明文件所需要的时间。
申请程序:应如何申请?
申请程序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申请人身在何处。如果申请人需要 MVV(长期签证),则应通过荷兰驻外使领馆同时申请 MVV 和居留许可。如果申请人已经合法居住在荷兰,并符合线上申请条件,则可以通过电子方式提交申请。IND 的线上申请路径仅适用于以下情况:申请人居住在荷兰、是在荷兰毕业或完成科研、目前仍持有与该学习或科研目的相对应的有效居留许可、已在 BRP 完成登记,并且拥有 BSN。
截至 2026 年,求职年申请费用为 254 欧元,法定审理期限为 90 天。IND 也说明,如申请资料不完整等情况,审理期限可能被延长。这也是为什么申请人不应等到学生居留或科研居留的最后几周才开始规划。虽然法律框架本身相对宽松,但时间安排仍需谨慎处理。
申请获批后,申请人会根据自己是否需要 MVV,而收到相应的入境文件及领取居留卡所需文件。如果申请人表示需要接受结核病(TB)检测,则必须在 IND 规定期限内完成该程序。实际上,申请获批并不是结束,而只是战略规划的开始:这一年的期间应立即用于求职、谈判劳动合同,或为下一步居留转换作准备。
为什么求职年签证很有价值?
最明显的好处,就是就业上的灵活性。在求职年期间,持有人可以接受普通工作、实习、自由项目和自雇活动,而无需申请 TWV(工作许可)。换句话说,在求职年期间,雇主通常只需要支付不低于法定最低工资的薪资,并包含法定假期津贴即可。这大大降低了雇主聘用国际毕业生的实际门槛,尤其适用于那些暂时还没有准备好从第一天起就担保高技术移民申请的雇主。
这种灵活性在某些行业中特别有用,因为雇主往往希望先观察申请人是否合适、语言水平如何,以及其是否有能力在荷兰团队中顺利工作。对于想尝试项目型工作、创业活动,或在毕业后需要一段过渡期的人来说,这种许可同样很有价值。换言之,求职年并不只是一个被动的“找工作许可”,而是进入荷兰劳动力市场的一座桥梁。
另一个非常重要的优势在于,求职年往往能让申请人进入高技术移民较低薪资标准的适用范围。这一点,足以决定某位雇主是否有能力在求职年结束后继续担保该毕业生。单凭这一点,这类许可对那些本来就已有不错就业前景的毕业生而言,也具有很高的实际价值。
毕业后三年内或求职年期间适用的较低薪资标准
对毕业生和雇主来说,一个极其关键的重点,就是高技术移民的较低薪资标准。截至 2026 年,高技术移民的这一较低标准为:每月税前 3,122 欧元,不含假期津贴。进一步而言,这一较低标准适用于两种情况。
第一种情况是:申请人目前持有,或曾经持有求职年居留许可,并且其高技术移民申请是在毕业、博士毕业,或科研许可结束后的三年内提出。
第二种情况是:申请人虽然从未实际持有过求职年居留许可,但其本身符合求职年居留的申请条件,并且高技术移民申请同样是在上述三年期限内提出。
这意味着,较低薪资标准的适用范围,比许多人想象中更广。它并不只限于那些曾经实际持有求职年居留许可的人。对于那些在毕业后直接转入高技术移民路径的毕业生或研究人员,只要他们仍符合求职年制度的条件,并在相关三年期限内提出申请,也同样可能受惠于这一较低标准。这在雇佣谈判中是非常重要的战略点,尤其对那些误以为高技术移民总是必须适用普通高技术移民薪资标准的雇主而言,更是如此。
例如,如果某人在求职年期间找到一份符合高技术移民条件的工作,可使用较低薪资标准,这使雇主聘用此人的成本更低,也更容易操作。法律与实务也说明,雇主并不一定需要立即转换其居留身份。只要雇主在求职年许可到期之前提交新的高技术移民申请,员工便可继续在求职年期间自由工作,从而避免合法居留出现中断。
满 30 岁后,薪资标准会怎样变化?
这一部分常常令人混淆,因为实际上这里涉及两种不同的优惠薪资制度。
第一种,是普通的30 岁以下高技术移民标准。截至 2026 年,30 岁以下者适用的标准为:每月税前 4,357 欧元,不含假期津贴;而满 30 岁后的普通标准则为:每月税前 5,942 欧元。荷兰法律允许,在与同一雇主续签的情况下,即使员工年满 30 岁,原本适用于 30 岁以下的较低标准仍可继续适用。不过,如果员工更换了雇主,那么应适用哪一个标准,就取决于其与新雇主开始雇佣关系时的年龄。换句话说,如果某人在年满 30 岁之后才更换担保雇主,那么通常就会面临较高的普通标准,即 5,942 欧元。
第二种制度,则是针对求职年/近期毕业生案件的更低薪资标准。这一标准与上述 30 岁以下标准不同,而且更有利。它不受年龄影响。法律规定,即使申请人更换雇主,这一较低标准仍可继续适用。法律同时也指出,就普通的 30 岁以下高技术移民标准而言,只要申请人仍继续为同一雇主工作,即使已经满 30 岁,也仍可保留该较低标准。
在实践中,这意味着:如果某位近期毕业生符合求职年/毕业生特别较低薪资标准,那么他的地位会相当有利。这个较低标准不会因为他年满 30 岁就自动失去。而如果他最初适用的是普通的 30 岁以下 高技术移民标准,那么只要继续留在同一雇主处工作,该较低标准在其满 30 岁后也可能继续保留。正因如此,第一份劳动合同的设计、担保申请的时机,以及未来是否更换雇主,都应从一开始就谨慎规划。
重要提醒:求职年签证属于临时居留许可
尽管求职年在实践上非常有用,但绝不能将其误认为是一种定居型许可。IND 明确将其归类为临时居留目的,同时也属于一种普通临时居留许可。该许可只有一年有效期,而且不能延长。如果持有人希望在这一年之后继续留在荷兰,就必须及时转换到其他居留类别,例如高技术移民、普通受雇工作、自雇、创业签证、研究人员居留,或其他适当的非临时性居留基础。
这种“临时”性质,会直接带来法律后果。荷兰移民法规定,只有持有非临时居留目的的居留许可,申请人才可以申请荷兰国别永久居留、欧盟长期居民居留,或人道主义非临时居留。相反,持有临时居留目的许可的人,不能直接提出这些申请。由于求职年明确被列为临时居留目的之一,因此它本身不能作为直接申请这些更稳固居留身份的法律基础。
同样的逻辑也适用于荷兰国籍。法律规定,持有临时居留目的的人,不能直接申请荷兰国籍;申请人必须先持有非临时性居留目的的许可,或永久居留许可。求职年也被明确列入国籍申请规则中的临时居留目的之一。
申请永久居留与入籍的路径
尽管求职年在性质上属于临时居留,但在长期居留策略中,它仍然可能具有重要意义。根据荷兰现行关于永久居留(onbepaalde tijd)的法律框架,关键要求包括:申请人必须已在荷兰连续合法居住至少五年;主要居住地始终在荷兰;每次延签都及时办理;持续符合其居留条件;具有足够收入;并且尤其重要的是,申请人在提出永久居留申请时,必须当时持有一张基于非临时性居留目的的有效居留许可。入籍规则的结构也大致相同:申请人必须有连续五年的合法居留,并且在申请时及入籍仪式时,持有永久居留许可,或持有基于非临时性居留目的的临时许可。
这一结构非常重要。IND 关于永久居留和入籍的说明,重点都放在两点上:第一,必须累计五年的合法居留;第二,在正式申请时,申请人必须已经处于非临时性居留基础之下。相比之下,欧盟长期居民居留则明确规定:基于其他临时居留目的所度过的年份不计入申请期限,而且还特别点名将高学历人士的求职年列为不予计入的临时居留类别之一。
因此,求职年通常可以计入荷兰永久居留和入籍所需的五年居留期间,但前提是申请人必须在正式申请前,及时转换为非临时性居留许可。可是,它不能计入欧盟长期居民居留所要求的年限,因为 IND 明确将求职年居留排除在该资格计算期间之外。这个区别经常被忽视,但在法律上和策略上都非常重要。
Amice Advocaten 可以如何协助您
对许多申请人而言,真正的法律问题并不在于求职年制度本身是否存在,而在于如何聪明灵活地使用它。毕业生可能需要律师评估:自己是通过荷兰学历,还是通过指定外国院校学历来满足资格。研究人员可能需要帮助证明:其先前的科研活动是否属于正确的法律类别。雇主则可能需要法律意见,了解毕业生是否可以在求职年期间立即受雇、何时应提交担保申请,以及是否可以适用较低薪资标准。
在 Amice Advocaten(明思法律事务所),我们为毕业生、研究人员和雇主提供围绕求职年的完整策略协助。这包括资格评估、文件审查、申请准备、转换至工作类许可的时机规划、担保资格要求的法律意见,以及通往永久居留或入籍的长期规划。尤其在时间紧迫,或就业路径仍在发展中的情况下,清晰而周全的法律规划,可以有效避免合法居留出现不必要的中断,也能避免宝贵的移民选项无端流失。